黄怀伟律师,男,广西靖西人,法学学士学位,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书记、律所管委会成员,曾先后在派出所任所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任教导员、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预审监管支队预审大队任大队长。黄律师办理了大量... 详细>>
律师姓名:黄怀伟律师
手机号码:13977040621
执业证号:14506201610283361
执业律所: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阳光海岸碧海新天7号楼8楼803A室
两件芝麻“抓鸟”小事,却升级成血腥杀戮。5月25日上午,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桂平法院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欧xx的复核裁定。宣读后,欧xx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8年5月1日12时许,欧xx(男,1985年11月5日出生)以去抓麻雀为由,将卢某用(男,殁年14岁)、卢某成(男,时年13岁)带到桂平市xx镇领头村的一半山腰处后,因遭到卢某用拒绝抓鸟,欧xx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卢某用的胸腹部等处捅刺、砍击数刀,致卢某用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欧xx持水果刀又朝卢某成头面部、胸腹部等处捅刺、砍击数刀,致卢某成重伤后,将二人推到到山坡下的杂草丛中后,逃离现场。
次日,欧xx若无其事与另一被害人卢某雁(男,殁年14岁)到柳州市游玩。5月3日,欧xx带卢某雁到柳州市城中区河东村附近山上寻找鸟窝。因未找到鸟窝,卢某雁提出下山,欧xx不满,持随身携带的不锈钢长刀朝卢某雁的头部、胸部等处猛砍数刀,致卢某雁脑损伤合并大出血死亡,后逃离现场。同月7日,欧xx在亲友规劝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欧xx因琐事滥杀无辜儿童,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欧xx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逐依法处以极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